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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1-03-17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丹

摘要

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向消费者提供健身服务指导的健身房、各类体育健身场(馆)等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体育健身预付费服务交易。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体育市场管理,化解体育健身行业收退费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首都体育产业发展,市体育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BF--2011--2720)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向消费者提供健身服务指导的健身房、各类体育健身场(馆)等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体育健身预付费服务交易。

  现两部门将示范文本通过"首都之窗"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为2021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发送邮件到wangxinfeng@tyj.beijing.gov.cn或bjgshtc@163.com的方式,为文本的完善提出宝贵意见。

  本次示范文本修订,一是进一步细化服务内容,设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选项。二是设立了7天冷静期,并明确冷静期内解除合同的退费规则,预防因冲动消费引发的纠纷。三是对退费及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减少退费纠纷,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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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体育市场管理,化解体育健身行业收退费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首都体育产业发展,市体育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BF--2011--2720)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向消费者提供健身服务指导的健身房、各类体育健身场(馆)等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体育健身预付费服务交易。

  现两部门将示范文本通过"首都之窗"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为2021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发送邮件到wangxinfeng@tyj.beijing.gov.cn或bjgshtc@163.com的方式,为文本的完善提出宝贵意见。

  本次示范文本修订,一是进一步细化服务内容,设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选项。二是设立了7天冷静期,并明确冷静期内解除合同的退费规则,预防因冲动消费引发的纠纷。三是对退费及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减少退费纠纷,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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